元旦、春节将至,澄城县纪委下发通知,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八个严禁“分别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公款支付的吃喝、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即日起至2016年3月,县纪委将集中组织明察暗访检查组,通过各种方式,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性公开通报曝光。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八个严禁”;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根据“八个严禁”内容,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澄城县纪委 赵军 王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