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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加强扶贫涉农项目资金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23 15:43
   近年来,蒲城县坚持“领导包抓、部门配合、干部蹲点、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对扶贫涉农项目尤其是资金的监管,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做到人员到位。蒲城县加强了扶贫干部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也组建了扶贫机构,配备了专人,增加了经费。从源头上夯实了责任,压实了工作担子,实现了扶贫涉农项目工作有人干、有人管。

  做到规章制度到位。结合蒲城县实际,出台了《蒲城县扶贫涉农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管理方法》、《蒲城县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操作性强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省、市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把项目“立项关”、“规划关”、“质量关”、“管护关”、“资金关”。对渠道等重点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制,选择技术力量强、资金垫付能力强的施工队,在渠道验收过程中采用回弹仪检测的方法检测渠道强度,利用GPS定位仪测量渠道的走向和长度,确保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

  程序规范到位。蒲城县重点推行“六项制度”,即项目报账制、项目公示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督检查制、项目完结审计制、项目管护责任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杜绝资金截留、挪用、贪污等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认真落实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专项、专户、专人“三专”管理,实行“直通车”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减少了中间环节,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监督检查到位。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施单位必须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群众代表不少于4人,真正做到集体项目群众管理;主管部门在检查中采取随机检查和定向检查相结合,按工程实际量和业内资料进行核算;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项目前,必须和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向项目区受益群众进行公开公示,增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透明度。同时,蒲城县将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列为县重点工作任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县项目办实地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实现“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踪到哪里”的常态化、全流程高效管理。(蒲城县纪委监察局  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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