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进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改善高新区的投资发展环境,从2008年8月起,渭南高新区在全区各部门包括双管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是指企业和群众来电或来访时,所问到的第一位管委会工作人员为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事项的责任制度。
该制度的首问负责人职责:一是负责接待企业和群众的来访、来电;二是负责对来访、来电事项办理或转交相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或事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在规定的期限予以办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说清不能办理的原因,并说清办事程序;三是所反映的问题或事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而属于本部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向当事人讲清情况,并引领当事人到应当受理的本部门工作人员处或其它应当受理的部门办理。四是首问责任人接待企业和群众时应热情、礼貌、文明。
首问责任制实施后,在工作中因态度不好,工作不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而被举报投诉或被发现的,依据不同情况给予首问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