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白水县对全县非法矿井进行了严厉打击,实施了炸毁、闭毁井口、拆除建筑设施等措施,关停了全县所有的非法矿井;同时,为了杜绝非法煤矿生产,明确了涉煤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
在今年对非法矿井监管中,县纪委、监察局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由于监管措施不力,责任意识不强,造成个别非法矿井非法生产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县纪委监察局根据白纪发[2007]24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非法煤矿生产监管中失职渎职等行为给予党政纪处理办法》和《关于实施包联产煤乡镇非法采矿治理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对近期某乡镇由于监管责任人思想麻痹、责任不实、打击不力,导致非法矿井非法生产,给全县煤炭安全生产造成负面影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及警示训诫谈话。 为了巩固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涉煤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层层夯实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非法矿井非法生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定期排查,坚决把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从维护全县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彻底取缔非法开采,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煤炭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白水纪委审理室 党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