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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国税局行政管理规范法再添新举措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20 10:44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税收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干部管理中存在的“责任缺失,能力缺位”问题,大荔县国税局紧紧围绕市局“3+3”工作思路,下大力气狠抓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考勤制度。县局成立考勤督查组,各单位(科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人员月末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经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县局考勤督查组,考勤督查组将考勤情况定期上报局长办公会,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是规范请休假制度。制定下发了《大荔县国家税务局请销假制度》和《大荔县国家税务局干部职工年休假管理办法》,重申了年休假、事假、病假等假种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请销假手续、审批权限、考核办法,干部年休假实行各人上报休假计划,由县局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休假时间的管理办法,达到统筹兼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三是落实检查制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各种单项检查与考勤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由县局考勤督查组每月对干部出勤情况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中层例会予以通报;考勤督查组和局领导不定期抽查到岗情况并与签到情况核对,确保签到考勤的真实性;开展各种单项工作检查的同时,对被查单位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考勤督查组,作为考核的依据。通过各种检查监督措施,确保干部管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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