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建立“四项制度”,确保投资项目资金顺利实施。一是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的进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建设单位立项是否符合中央规定投向,有无用于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堂馆所,是否擅自抬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发展计划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各项规定。检查工作人员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项目单位(发展计划、财政管理、资金审计)人员会议,核实工程进度、资金拨付等情况,查阅有关资料、文件、账目等;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办法;四是评价考核制,成立扩大内需办公室定期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纪违法、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给予严肃查处。(乔敏功 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