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的"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已转入重点检查阶段,由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3个检查组已兵分三路,开始了对全县51个单位的重点检查.为确保此阶段的工作卓有成效,县"治理办"结合实际,特定"八条铁律":
1. 各组成员必须服从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开展工作; 2.任何成员不得擅自离岗。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向带队领导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两天的,应向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3.各检查组要建立日常检查记录制度,每一次检查都必须有真实的原始记录,检查结束后,应及时作出检查报告; 4.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及时向县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汇报; 5.不得干扰、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工作; 6.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财物,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要求; 7.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存在近亲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各检查组成员必须恪尽职守,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不得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对违反本纪律规定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展。(综合室 马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