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林改工作自六月份开展以来,县林业局始终把林改工作作为基层党风廉政的有效实践,制定了5项措施,严把关口,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完成。
一、 强化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林改成效如何,青山绿水,一目了然,来不得半点虚假。林业局要求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到领导在一线服务、干部在一线创业、机制在一线创新、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典型在一线推广、作风在一线转变、形象在一线树立。严肃工作纪律,不允许借林改之机,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允许收群众一分钱,用群众一次车,吃群众一顿饭。二、 抓好责任落实,实施问责制度 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高位推动、强势推进。把林改列为问责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林改与绩效管理、部门行风评议等挂钩。三、 实施阳光作业,加强监督检查在实施环节中,村级方案的制定一定要做到切实可行,充分体现政策性、科学性、操作性。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决策权交给群众,林权界定工作要做到细致、认真。每项程序都要实施阳光作业,接受群众和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四、 切实加强民主,加强政策引导在具体工作中,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方法步骤合程序,群众意愿在林改中得以充分保障。始终做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宣传率达到100%,政策入户率达到100%。林改方案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人员同意才能通过,严格执行“四签两不准”制度。五、 依法依规操作,维护社会稳定林改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既保持进度,又强化质量,确保改革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调处林权纠纷作为推进改革和取信于民的主要手段,让群众全面了解政策,正确行使应有的权利。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分级负责制,在调处期间对纠纷林地停止林业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依法依规引导,使群众互谅互让,服从调解。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矛盾纠纷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管书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