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102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涉及卫生、教育、交通、城建、农业等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主管部门限期督促进行整改。
一是全面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县工治办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严格按照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和步骤安排,落实责任制,建立自查台帐,各单位“一把手”对自查自纠统计表审核签字。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工治办明确重点工程,深入工地一线检查,确保各单位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是全面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采取重点抽查、联合检查等措施,听取项目单位汇报,查阅原始资料,问卷调查,增强监督检查的实际效果。对投资额度大、关系国计民生的项目,尤其是对卫生、交通、教育、水利、农业、城建等领域的重点工程,县工治办成立检查组,围绕项目实施进度、地方配套资金、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三是排查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反馈、边整改,及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制定整改意见,并报县工治办备案;对环境评价不及时、配套资金拨付不到位等问题,要求项目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确保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个不漏地进行整改。(蒲城县工治办 常亚娥 王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