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精神,保持规范性文件清理与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衔接。近日,澄城县环保局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根据 “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一律由文件原起草单位负责进行,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局法制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后上报县政府公示。整个清理工作,责任明确,秩序井然,效率较高。目前,共清理规范性文件 7 份,废止文件 1 份,修改文件1份,保留文件 5 份。通过对现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解决了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等问题,保证了环保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本次清理工作将对优化澄城经济社会发展投资环境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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