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秦风网 搜索:
WAP手机西岳清风网
韩城市出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监督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18 09:01
为了使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顺利实施,确保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近日,韩城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韩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办法》和《韩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小区销售细则》,制定了《韩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监督办法》。
办法主要是对申购经适房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出具申购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和经办人;销售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进行监督。防止在销售工作中出现把关不严,虚报、瞒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变相通融、骗购经适房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为了方便群众监督,韩城市纪委监察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5212388  5215225,举报邮箱hcjc12388@163.com)受理投诉举报。(监察综合室)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