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司法局把“强化督查”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坚持同布置、同推进、同落实,采取指纹、签到、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日考勤、周小结、月考评、季奖评、年考核”和“强化督查、评后选劣”倒逼机制,对表现差的工作人员公开通报,构成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长期以来,在总结工作时,忽视督查结果运用,往往是凭印象靠经验评先选优,对工作突出的干部职工进行表彰奖励,让大家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从而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此举对弘扬正气、激励先进、鞭策落后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对那些素质不高、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拖沓的同志,却起不到一定作用。而且往往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指名道姓说问题、找差距,这样任其逍遥自在,只能贻误工作和事业。
渭南市司法局“强化督查”的方式,创新了干部职工考核评定形式,是干部管理制度的新探索,实施半年来,成效明显,效果极佳,令人耳目一新。此举让那些作风不实、违规违纪干部职工“亮相”、“出丑”并被处理,势必会警醒和鞭策那些“混日子”的干部职工,给他们增加工作压力,自觉改变工作作风,迎头赶上,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当然,要想把干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强化督查”,还需不断完善各项措施,防止其他不良现象发生。必须在“强化督查”过程中让干部职工有真正的发言权,让群众积极参与,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在“强化督查”过程中按制度办事、阳光操作,才能真正使其成为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全面发展的一剂良药。(市司法局监察室 王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