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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开展低保百村示范活动 打造阳光低保工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27 08:06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率,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纠正将低保资金用于解决涉军人员、水库移民、失地农民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等一系列“非保得保”问题。今年以来,大荔县民政局开展了农村低保“百村示范”活动,加大公示监督和入户核查力度,确保农村低保管理规范,对象准确。
根据近年来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年初大荔县民政局确定了100个村作为第一批农村低保示范村,分9期分别实施规范化管理,每期20天,前2天为准备阶段,第3天至第9天为第一榜公示阶段,即公布该村所有享受低保人员,接受群众评议,第10天两委会复议,第11天至第16天为第二榜公示阶段,即公布取消人员及新增人员,再次接受群众评议,第17天村两委会根据群众评议情况确定该村享受低保人员,第18天至第20天为整理资料,两委会研究并上报镇政府阶段。镇民政工作站的人员在第二榜公示期间完成全部入户审核工作,并对公示情况留有影像和图片资料,县民政局负责公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抽查。活动要求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带着低保相关政策法规进村入户,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广大农村家庭了解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提高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的知晓率。让农村低保真正成为广大群众放心的阳光工程。
目前已完成了51个村的规范化管理,共取消低保户3009户,6891人。新增1405户4514人。达到应保尽保 ,确保公平公正执行党的惠民政策,受到社会好评。(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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