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汲取教训,防止发生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蒲城县迅速组织各镇和有关成员单位,对“毒蘑菇”进行专项检查。
一是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及村组干部逐村逐户通知教育群众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野菜,教育群众识别蘑菇方法。
二是立即组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开展排查,禁止销售野生蘑菇和野菜,加大对餐饮企业(特别是“农家乐”)、学校食堂、托幼机构、职工食堂的检查,不得采购、加工野生蘑菇和野菜。
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告知群众不要购买、食用野生蘑菇、野菜,提高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知识。四是加化对食品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李海鹏、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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