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市民政局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细化举措,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机关作风效能。
加强组织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领导包科室、单位,科室、单位包干部的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的工作机制,切实担负起推动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
狠刹“懒、庸、浮、奢”不正之风。从严格落实干部管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目标考评机制、责任追究机制、首接问责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思想管理台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规范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节约意识,坚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养成自觉节约一元钱、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
狠抓效能建设。切实提高《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效能投诉制》、《政务公开制》、《效能考评》等七项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一着不让地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真正让百姓办事“零障碍”。
严格工作秩序。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窜岗闲聊、擅离职守,严禁上班期间利用电脑、电话等通信设备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期间不得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参与休闲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来访、来电、咨询、查询、投诉的,态度要热情、用语要文明,努力树立民政高效、公正、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严格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在班在岗、尽职尽责;严格交接班纪律,实行面对面交接班,防止出现值班空挡;及时精确做好值班记录,如有紧急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并做好有关事项的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领导带班期间不得外出参加活动,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亲自调查和报告情况,指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理不安定苗头。
严格监督检查。局督查室会同局办公室采取集中督查、随时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建设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通报表现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以良好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凡在督察检查中被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第一次由督查室向当事人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由督查室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发现三次以上,或者被上级有关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曝光,情节比较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局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取消个人和所在科室评选先进的资格,取消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奖金。(市民政局 李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