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城乡低保救助政策,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民政局决定于8月上旬至11月上旬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活动分为自查自纠、抽查检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先自查后抽查,并以县、市、区和镇(街)自查为主。抽查实行明查与暗访并举。城市低保每县、市、区随机抽取两个镇(街),每镇(街)抽取1个社区,农村低保抽取两个镇,每镇抽取1个村进行明察暗访。
据了解,此次检查活动主要检查2012年以来城乡低保制度执行情况和资金发放情况,城乡低保对象的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抽人保、拆户保现象,以及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保障金的行为。重点检查保障对象是否准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低保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是否科学规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审理责任主体是否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信息维护管理是否规范,系统电子档案与纸制档案管理是否统一,“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等8方面工作。(李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