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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约谈环境违法企业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1-15 08:23
    1月8日,市环保局对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分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约谈,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原因,并提出初步整改意见。

  据了解,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口夜间氨氮浓度持续出现峰值,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环保部门在2013年7月份污染减排现场核查时指出该问题,要求认真整改,但2013年12月现场检查时,问题依然存在。环保部门初步查明为金钼化学分公司废水夜间严重超标,并发现该企业还存在其他环境违法问题,主要有:氨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群众投诉强烈;在线设备运行不正常,未进行比对验收;违反环评“三同时”,3个项目无试生产批复违法进行生产;危废处置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虽经高新区环保分局约谈督办,但未引起企业高度重视,整治不到位,造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影响了全市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市环保局要求,金钼化学分公司务必认真整改,对超标原因全面排查分析,今年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将实行按日处罚,并对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网上通报。对未取得试生产批复的两个6500吨钼酸铵生产项目及中试车间项目立即停产,对“未批先试”环境违法问题,高新区环保分局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在问题解决前,立即执行限产限排,确保现阶段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对在线监测设施调试运行,按规范保存数据,今年1月底前完成比对验收。事故废水不得直排。同时,高新区环保分局要对企业严重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全面追缴排污费,并处以3倍罚款,加强环境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超标造成的污水处理厂损失和高新区管委会的污水处理费损失,可追溯到企业赔偿。(渭南日报 记者 张伯阳 通讯员 张娟萍 徐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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