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措施、新规定,4月1日,市交警支队召开便民利民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申军明公开了“6+1”便民措施。今后,在收费时段内,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含)以内不收费。
六项新举措为:
一、开设免检车辆注册查验“绿色通道”,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开设免检车辆注册查验绿色通道,群众可直接在此办理注册登记,无需排队。
二、启动短信直通车服务,支队车管所将定期、定向为群众提供逾期未换证、记分、审验、满60岁体检、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等一对一的免费短信告知服务,使群众能及时掌握驾驶证及车辆状态。
三、优化驾驶人考试服务,支队车管所将联合心理学专业老师,在候考室开展免费考前心理疏导服务。
四、下放新车注册、抵押业务,交警支队将把免检车辆新车注册抵押业务下放到各县(市、区)交警大队,群众在我市辖区内购买新车后,均可在当地交警大队办理相关业务。
五、规范市区停车收费管理,支队确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天8时至20时、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天8时至19时为收费时段,其余时段不收费,在收费时段,机动车临时停放30分钟(含)内不收费。
六、开通渭南网上交警。交警支队将升级改版渭南网上交警,启用交警微博(新浪微博2801054655@QQ.com,腾讯微博822996138),为群众提供天气、路况、重点交通事故等,发布交通管理法律、法规。
一项新规定为:一、对电子眼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查看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不能直接确定驾驶人的,可处罚机动车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记分:1、2012年12月31日之前,本市户籍的各类机动车在本市境内或异地(外省、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2、2013年1月1日之后,本市户籍的各类机动车在异地(外省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大中型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一次应记12分的除外)和各类小型非营运机动车在渭南辖区发生的违法情节较轻,且相应记分在3分(含)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二、对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查看电子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询问有关当事人、证人等方式,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对其予以处罚,同时记分:1、各类大中型客、货车(含非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出租汽车等重点管控车辆在渭南辖区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2、本市户籍的大中型客车(含非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异地发生的一次应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3、各类小型非营运机动车在渭南辖区发生的违反交通信号(如闯红灯)通行、超速20%以上等相应记分在6分(含)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三、对电子监控记录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凡是通过查看监控记录资料(图片、视频),能够清晰辨认驾驶人体貌特征,明显可确定驾驶人的,对其予以处罚,同时记分。(渭南新闻网 记者惠晓翠 见习记者 王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