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强化节点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后,市局纪委书记第一时间将会议精神向市局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市局党委书记杨建琦高度重视,组织安排部署,1月21日,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市局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处(室)支队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全市2016年强化节点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共渭南市纪委关于2016年强化“节点”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逐字认真学习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建军讲话精神。会议在领会市纪委会议精神实质基础上,结合渭南公安工作实际,提出五项工作要求:
抓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中央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党章党规,以多种形式开展好廉政教育,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抓制度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力。按照中省市纪委节日期间持续纠正“四风”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全局2016年强化“节点”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重要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细、抓实、抓好;抓“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全市公安机关党委要带头担当,以上率下,全过程、全覆盖,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公安纪检监察部门要夯实监督责任,坚持执纪监督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将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责任和压力传导下去,要狠抓责任落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鞭子”高扬、震慑常在,充分释放问责对落实作风建设“两个责任”的督促力量,坚决防止“上紧下松”、“冷热不均”现象的出现;抓作风建设、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其放到党对人民群众的承诺能否兑现的高度来认识,教育广大党员民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为人民根本利益服务的工具,持续开展开门评警、警务公开、走访基层、警民共建、美丽窗口创建等活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抓明查暗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紧盯时间“节点”、持续给力的原则,由市局纪委牵头,政治部、督察、审计、行政处组成暗访督导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进行明查暗访,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在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润民在会上通报了全市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并指出: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民警,努力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在春节临近之际,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要传导压力,使每一位党员民警,过一个清清白白、踏踏实实的春节。三是要努力构建节点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具有渭南公安特色的围绕“节点”抓作风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确保纠正四风和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市局党委书记杨建琦强调:一是要认清当前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再一次表明中央横下一条心狠抓作风建设到底的坚定决心,且丝毫不会动摇,越往后越严。对此,全体民警要清醒认识,理清思路。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立明规矩,破潜规矩,切实把作风建设持续抓下去,一抓到底,抓出成效。二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要勇于担当“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率先垂范做表率,要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三是要勇于责任担当,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须要始终坚持挺纪于前,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担当者、表率者、维护者,带头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要始终坚持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公安事业负责、对党员民警负责的态度,牢记责任、不辱使命、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扎实落实监督责任。(市公安局 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