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廉洁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市民宗局党组近日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组织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在目标责任制书中,突出主体责任落实,由局党组全面安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党组班子和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的管理,各业务科室做好对口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档案的管理,局纪检组和监察室负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管理工作。
同时责任书结合各科室业务工作实际,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加强风险防控。例如办公室要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接待标准,加强对公车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民族科加大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和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宗教科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管,与宗教界人士工作往来要加强纪律约束,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市民宗局
马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