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用活用好“三项机制”,市财政局通过设立年度“突出贡献奖”表彰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表彰和优先提拔重用,有效调动了全局财政干部追赶超越、勇创一流的工作热情,在全局形成了“比作为争贡献、比业绩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制定奖励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为了落实“三项机制”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先进,为全局干部立示范、树标杆。2016年10月,市财政局设立了“突出贡献奖”、“年度岗位标兵”,制定印发了《渭南市财政局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明确了评选的标准、条件和范围,确定了评选的原则、程序和办法。成立评审机构,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评委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预算科、财源办等负责人组成。为严格公正评选奠定坚实基础。去年,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在争资争项、财政管理、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等方面进行筛选评定。今年,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年度岗位标兵”项目,进一步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严格公正遴选,树立示范标杆。评选坚持高标准,对在追赶超越、脱贫攻坚、改革创新、争资争项、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居省市前列、个人表现突出的干部职工予以推荐。坚持宁缺毋滥,不搞平衡照顾,把“工作实绩突出”和“工匠精神”作为评选的硬杠杠,让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肯干的干部脱颖而出。严格评选程序,按照个人申报、科室推荐、资料审核、评审会评审、评委会投票、局党组会研究、公示等程序,真正把实绩突出、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目前,2017年度“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已经顺利完成,全局共15个单位科室推荐出21名候选人,评定出江涓等5名“年度突出贡献奖”和阮奇等10名“年度岗位标兵”。
突出表彰激励,注重结果运用。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年终对获奖人员授予 “年度突出贡献奖”和“年度岗位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局通报表彰,同时在财政信息、财政网站进行广泛宣传,让实干者挣得面子,赢得掌声。获奖人员在年终考核时,直接推荐为市级优秀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让实干者有更多“获得感”。获奖人员在提拔使用、职称聘任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2016年获得“年度突出贡献奖”的4名干部,全部予以提拔,让实干者更有奔头。 (市财政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