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煤炭局在基本完成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思想认识不松,传导压力不减,整改进程不停,持续落实整改要求,巩固扩展巡察整改成果。
坚持把巩固巡察成果与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能力,印发了《市煤炭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报告,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坚持把巩固巡察成果与强化思想教育相结合。把学习教育作为强化党的意识重要抓手,结合局系统实际,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干部言行。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局系统工作实际,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保证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把巩固巡察成果与深化作风建设相结合。以“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日常行为,建立起管理严格、监督有力的机制。制定了《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首问负责制》《办不成说明制》等系列规章制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时抽查等方式,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作风优良。
坚持把巩固巡察成果与从严追责问责相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主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个别干部存在的轻微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予以提醒教育,把问题消除在破法破纪之前;对个别违反工作纪律人员,依据《工作人员效能量化考核办法》给予惩处问责;对发现的局系统执法人员执法不严等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要求立即整改,从而有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市煤炭局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