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与市中院党组研究出台《关于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意见(试行)》。主要从协同共担全面从严政治责任、健全完善贯通联动机制、高效协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资源互助夯实协同配合基础4个方面就29项工作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落实实效强的工作措施,确保派驻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党组主体责任贯通协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意见》提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共担,以开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为开端,加强司法廉洁风险防控为抓手,统筹推进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中层“一岗双责”和党员干部及审判业务管理部门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要厘清“两个责任”边界,党组以出台内部监督工作规定为抓手,建立制度防火墙,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检查制度落实和落实效果开展日常监督,并通过参加党组会、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等,重点分析中院机关及基层法院政治生态状况、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充分发挥驻中院纪检监察组、中院督察室、机关纪委联动机制,强化派驻纪检组指导机关纪委、督察室工作的职能,就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信访投诉和问题线索等加强信息沟通、工作会商,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监督执纪,以通过监督实现机关治理、业务管理上水平、规范化。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贯通联动机制,首先以党组与纪检组共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工作机制的关键,制定了及时互通重要情况、沟通协商日常工作、联合排查相关问题线索、联合监督执纪等事项的操作机制。同时,为使“两个责任”能够实现高效协同运行,《意见》还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列席院长办公会、审委会、同研共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风”和司法作风问题联防联治、“三个规定”填报落实、廉政意见回复、检举控告受理、问题线索分工处置等,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部门职能责任。
为保障“两个责任”运行落实见效,《意见》还就党员干部信息使用协作、工作信息查询配合、资源共享、人员协同等相关事项做出详细规定,为构建一体协同、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工作格局提供了资源互助协同的配合基础。这项制度的出台,也是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固化前期工作经验,转化学习教育成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更为有效,同研共督全面从严治党、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类会议8次;持续坚持政治监督清单化;梳理公开中院各庭室及人员的《廉政风险管理防控权力清单》,对中院30余部门庭室逐个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就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提醒函和纪检监察建议3份,与一把手就日常工作沟通20余次,研究议题3次;深入一线调研廉洁司法3县15人次,回访接访20余人次。(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