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紧扣创建目标,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三个突出”,着力打造清廉机关,为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突出政治引廉,不断擦亮清廉机关底色。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资金保障机制,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做好政策制定、预算安排、资金拨付、改革推进等工作,坚决做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到哪里,财政的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组建“财政体制改革”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党员先锋队,创建党员示范岗,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知识竞赛、实践研学等活动,积极选派干部参与主题教育、“三个年”活动、巡视巡察、驻村帮扶等省市重点工作,全方位培育“提笔能写、账务能算、开口能讲、遇事能办”的“四能”财政干部。围绕政治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一楼层一主题布置宣传教育栏,构建廉洁文化教育新阵地,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突出责任固廉,不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每年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动态更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设立机关纪委,制定议事规则,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全力支持派驻工作,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政府采购、干部考察、年终考核等工作中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定期深入市直部门、县(市、区)财政局,对服务对象开展“回访”。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每年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青年干部廉洁从政座谈交流、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重要节点廉洁提醒、旁听案件审理等活动,教育引导财政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突出防控护廉,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管理防控12项措施,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型岗位,特别是涉及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精准排查廉政风险点位40余个,对全局37个单位科室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分等级、分科室、分岗位制定防控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精细财政管理,健全完善“1+N”绩效管理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规范权力运行,先后修订教育、社保等27项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10个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国有资产处置、盘活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财政资金资产使用管理,全方位构筑起财政权力运行的制度屏障。(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