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工作,加大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临渭区制定出台《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了线索收集、信息沟通、案件移交移送、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及奖惩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线索移交移送范围、程序及方法,并针对线索移交移送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即对涉及基层村干部和农村党员、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确保了衔接环节的通畅和党政法纪处理的一致性。(临渭区纪委 姜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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