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渭区纪委建立五项机制,确保查办案件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了量化考核奖惩机制。研究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工作考核办法》,对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案件线索报送、案件汇报、信息沟通、案件移交移送、协作配合、查案治本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考核,年终实行奖优罚劣。
建立了畅通的案件移交机制。对各执纪执法单位案件移交移送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抢抓办案机遇。
建立紧密的办案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反腐败协调小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加大协调力度,将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办理,既可以避免“两规”措施使用,减少办案成本,又使得案件快查快结。
强化了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汇报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办科级领导干部案件经协调小组向党委汇报、党委研究部署、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
建立了查案治本工作机制。将警示教育、查案治本等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考核之中。区纪委与区法院建立了开展警示教育常态联系工作机制,组织相关领导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利用所查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与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巡讲活动,与区财政局、审计局研究制定了在全区实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和《“一把手”阳光离任交接办法》等治本措施。 (市纪委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