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渭区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为重点,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构筑起一张严密的干部监督体系网,有力推动了本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取得明显成效。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报告率达100%;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等制度,召开了责任制牵头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了各自工作任务;完善了基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责任制工作台账。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及约谈制度,对37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11个单位主要领导因工作不力或失误被问责,对22个单位43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向组织部门报告、重大事项报告、提醒告知等制度,对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1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告知。
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跟踪监督制度,对农业局等13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158名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做了考察鉴定。
不断深化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在探索建立了群众代表列席和述廉公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在述廉中加入询问质询环节,区教育局、人社局等8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进行述廉,现场接受了区纪委委员的询问和民主测评。自2008年述廉制度实施以来,先后有6批51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区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
在认真总结两年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在全区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出台了《关于对全区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街镇和部门两个推进会。各单位分别确定了人、财、物及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完善了配套制度,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监督约束机制。(临渭区纪委办公室 王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