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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建立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工作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6 10:43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利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渭南市临渭区决定在区人民法院建立“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区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组长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担任,成员为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分管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区纪委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商定适宜庭审教育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庭审教育。区法院负责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及时将适宜开展庭审教育的案件送区纪委商定;做好被告人的思想教育工作,突出被告人法庭忏悔的环节,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区检察院负责做好庭审案件公诉工作,要深入剖析发案根源,提出防范意见或建议,增强预防腐败的针对性。三是严明工作纪律。组织和参加庭审教育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求参加旁听单位的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庭审纪律要求,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旁听庭审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撰写心得体会、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措施等活动,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实效。(临渭区纪委 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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