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正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临渭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操办或者参与操办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事宜时,应遵循“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原则,操办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并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即:严禁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严禁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一事多办、分批操办;严禁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发请柬、打招呼、收取礼金、礼物或借机敛财;严禁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请婚丧假的除外)参与操办婚丧事宜;严禁使用公车,严格控制车辆数;严禁用公款行礼或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婚丧费用;严禁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严禁搞封建迷信、赌博等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活动。
区纪委将加强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政处分。(临渭区纪委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