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渭区紧紧围绕中省市“三转”要求,完善制度措施,突出主业主责,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执纪监督,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明确目标任务。年初,制定印发了《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分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在纪委全会上,区委主要领导与各街镇、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单位也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逐级逐层落实主体责任,形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责任体系。今年,区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从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3个层次、7个方面、22条措施,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深化述廉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区自2008年以来,建立了街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制度,会前广泛征询基层意见,会上由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会后及时反馈述廉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不断探索完善,创新述廉形式,先后探索建立了群众代表列席、述廉公示和询问质询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述廉效果不断提升。今年,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市委“约法三章”作为必述内容,有效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实施以来共有8批67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先后向区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
推进述责工作。在充分借鉴述廉制度经验基础上,2011年我区探索建立了基层纪检组织负责人述责制度,先后组织了3批18名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进行述责。今年进一步扩大述责范围,把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责扩展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同时不断规范细化述责内容,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市委“约法三章”情况及贯彻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等情况纳入述责内容。近日,官道镇、解放办和司法局等 6名纪检干部向区纪委全会进行了述责,全区近200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大会。
完善考评体系。修订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分值,采取平时定量考核和年终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评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或连续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单位,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子台账模块,作为平时考核的定量分值。
探索监督机制。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制,拟定《临渭区巡察工作暂行办法》。7月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对全区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并下发通报,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年终,将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和半年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坚持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创建和百名股所长社会满意度评议等活动,加强对窗口单位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坚持明察暗访,督促“两个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明察暗访90余次,制作暗访片3期,下发通报5期,警示训诫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辞退2人。 (临渭区纪委 王卫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