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启动以来,临渭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五个强化”,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印发了《临渭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专项斗争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开展。
强化线索收集。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通过走村入户、主动下访、现场接访、“民情直通车”等,延伸监督触角,主动发现问题。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对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督办。
强化专项整治。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强化协同办案。积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形成联动效应。
强化督查考核。坚持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季度工作通报、半年量化考核、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通过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线索交办督办、复核再查等方式,强化对各街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纪检组织查处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
目前,共摸排出2017年以前涉黑涉恶信访举报3件,均已办结,开除党籍1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1人。(临渭区纪委 段超 武建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