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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实施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16:43

  近日,《临渭区巡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印发实施,该《细则》共七章,五十条。

  《细则》分为总则、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巡察范围和内容、巡察方式和权限、巡察程序、纪律与责任、附则等七部分,《细则》明确,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推动创新、依靠群众的原则开展。

  《细则》规定,巡察的对象及范围是:临渭区各镇、街道党(工)委,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园区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以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区委确定的需要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细则》对巡察程序进行了规范:巡察工作按照前期准备、通知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报告、进驻巡察、汇总总结、撰写报告、汇报巡察情况、反馈情况、移交线索、督促整改、开展回头望等基本程序进行。

  《细则》要求,对巡察工作开展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细则》指出,对巡察工作人员和被巡察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分别六种违纪违法情形进行了界定,对违反其中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临渭区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自2018年8月2日起施行。截至目前,该区共开展各类巡察工作6轮,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257个,移交案件线索121个,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纪保障。(临渭区委宣传部 康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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