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韩城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十条禁令”,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节俭、务实过节。
严禁借年终总结和双节之际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在年终总结之际迎来送往,双节之际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助、实物;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发放或赠送各种商业预付卡(券);严禁收送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收受干股;严禁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动用公务车辆参与迎亲、送葬以及走亲访友活动,不准动用公车涉足各种餐饮娱乐场所;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工作日午餐饮烈性酒(白酒),晚餐不得酗酒;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节日期间参与、支持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屈尔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