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纪律审查工作重要信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近日,韩城市纪委制定出台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
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认真排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发生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问题线索,以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在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和涉及民生资金等领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组织人事、司法和涉及商业贿赂等领域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农村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线索。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实行问题线索情况每月一报,要坚持“有事及时报、无事零报告”,按要求内容填写《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排查情况报告表》、《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报告表》,及时报告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从上次上报问题线索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排查出新的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将报表填上“零”,由各党(工)委(党组)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名后上报。
切实督促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重视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排查问题线索和执行“零报告”制度情况列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内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没有排查或重要线索漏报、迟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不积极落实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贻误或严重影响的纪(工)委、纪检组负责人,要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截止目前,该市已对第一季度未报告问题线索排查和处置情况的1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单位领导及纪检监察负责人向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韩城市纪委 杜小林 李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