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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重申“十条禁令”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9 14:40

  “严禁私存问题线索、办人情案、打听案情、跑风漏气,泄露、扩散执纪审查工作情况,透漏调查处置过程和细节,干预办案管理......”,2月18日,韩城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专题会议,重申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对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履职“划定红线”,确保新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完善机制,规范管理。韩城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修订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对工作中出现庸、懒、散、奢等问题紧盯不放、重点解决,把严要求体现在干部管理的方方面面,干部监督室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遵守工作纪律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等开展明察暗访。 

  联系实际,对标找差。韩城市纪委监委自下而上分层次召开会议,认真查摆问题短板,明晰工作方向。要求全体机关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标“十条禁令”找差距,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层次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工作薄弱环节;以“十条禁令”作为标尺,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高执纪审查水平,忠诚履职,以更高标准、更严的要求全面规范自身行为。 

  强化监督,严格约束。韩城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严明执纪审查纪律,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禁泄露秘密、严禁在监督执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肃办案纪律,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能力。并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不遵守纪律、不恪守规矩、不履行责任等行为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严厉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韩城市纪委监委 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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