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管区川街村委会主任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孟塬镇楼底村委会主任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近期,在华阴市各镇(街道)中举办的“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剖析会上,一个个真实的身边案例,令在座的许多农村干部陷入了沉思。
8月20日,罗敷镇华阳管区向管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通报了该区川街村委会主任郑某成为阶下囚的案例全过程。川街村委会主任郑某在任职期间,通过市财政局争取的一笔“川街村水利设施建设补助”项目资金,资金到账后,郑某办理了资金转账手续,将项目资金转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形成了郑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水利设施补助资金的管理过程中,采用收入不入账的办法侵吞公款,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郑某开出党籍处分。
“把国家的钱存在私人的账户里,是违反财纪纪律,以前我还真不太懂,今后在这方面一定要注意,不能自己犯了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平时一定要多学习党纪和法律知识,不能做糊涂事,当糊涂官”。一名村委会主任感慨地说。
塬头村村委会主任张启民听了案件的剖析说:“我们住在深山里,政府对我们村实行了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工程,今后在发放村民的相关补偿金时,一定要按规定办理,不能虚报冒领各种补偿款,更不能私分,否则,以国家工作人员犯贪污罪论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管理等惠民政策方面事情,一定按上级要求办理,这根红线不能触动”。
9月10日,孟塬镇也开展了“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地剖析了楼底村委会主任杨某在协助政府恢复重建暴雨灾害中损毁的农村民房时,杨某得知本村有两户倒房重建指标,便产生虚报他和村治保主任李某的想法,经李某同意后,两人填好补助资金审批表,并附上危房和新房的照片,进行了申报。经过半年时间,他们各自从民政局领取了建房补助款。案发后,赃款已退交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杨某因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国家救灾补助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纪检监察机关给予郑某开出党籍处分。
“听了杨某违法违纪的案情通报,我感到很震惊,这位犯错误的村干部,很多年前我们就认识,他的工作能力很强,这几年为村里也做了不少实事,但他最终没有守住法纪这个底线而被判刑坐牢,让人真的很痛心,也给我上了敲响了‘警钟’”。余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宽荣感触地说。
在座谈讨论中,许多农村干部纷纷表示,这一件件典型案例对我们启发很大,教育很深。尤其是当前村干部违法乱纪的原因剖析,切中要害,讲到我们心坎上了。目前村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财务管理、法纪观念、监督管理、表率作用这六个方面,确实存在不小的问题,我们平时还感觉不到,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我们是一个教育和警醒。回去后,我们马上开个会,对照检查,纠正偏差,改正错误,争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组织群众放心的“老实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结合“群教活动”的深入开展,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郑忠勤、杨建昌、孙亚平、雷光荣、刘培基等13名村级干部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华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红丽要求各镇(街道)党委和纪委要认真总结教训,利用身边鲜活事例扎实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辅导、案件剖析、座谈讨论等形式,向全市各村(社区)中延伸,教育引导基层干部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做明白人,做清白人,做放心人。(华阴市纪委 吴斌 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