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阴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沿,从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入手,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共审查党员干部58人,其中审查违纪“村官”11人,使群众真正感受到了身边的反腐力度。
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压力传导。市委印发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线索组、查处组、宣传组,具体负责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调整充实了乡镇办案协作区人员,并为每个协作区明确市纪委一名领导督办;召开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夯实了各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和纪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责任意识,做好了压力传导。通过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今年6月份,对市农业局种子管理站一名职工上班期间脱岗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其记过处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拓宽案源渠道,规范线索管理。对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以此为契机,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要求各镇(办)、各部门悬挂“四风”为主题的横幅,全市各行政村设立“五类”问题的公示牌,使群众知晓“五类”问题的内容,利于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切实发挥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居民)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监督牌等制度作用,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复核抽查等措施,加强处置监管,防止线索隐匿、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办案协作区的作用,按照问题线索不同,灵活运用查案方式。针对大案小查、执纪不严等问题,实行镇纪委、市级部门纪检组交叉查案;针对人力不足、指导不力等问题,实行镇纪委、市级部门纪检组和县纪委联合查案;针对说情干扰、利益羁绊等问题,针对疑难复杂、重大重要案件或权力干预等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申请提级查案或督导查案。对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市纪委直查直办;对该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理的约谈交办;对拖延不办、追责不严的发函督办。
突出专项治理,严查五类问题。7月下旬开始,市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各级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重点治理5类问题:一是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不良作风问题;二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项、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退耕还林、移民搬迁、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信访举报“筛”、监督检查“找”、案件查办“挖”等方式,对查找并梳理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方向。围绕阶段督查的重点内容,全面梳理相关问题和线索,实行带案监督、精准检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同时,充分利用市内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能够在他们熟悉的人身上发生的腐败行为中汲取深刻教训,形成强大震慑。(华阴市纪委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