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持续聚焦群众身边腐败作风问题,严肃查处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现将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华阴市华西镇南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江鱼侵占村集体利益的问题。2009年2月,李江鱼在任南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移动公司租赁村集体土地,修建通讯基站信号塔租赁费11000元据为己有。2019年10月,李江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华阴市岳庙办原金仙村违规领取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2007年,金仙村村委会主任严战峰、村委会委员兼会计党江成、村委会委员刘武三人将20亩村集体土地以个人名义上报领取粮食直补资金,分别领取3926元、6820元、6820元。严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严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江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华阴市岳庙办镇阳村原村委会主任贾应斌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两年间,贾应斌在任镇阳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惠农补贴资金共计913元。2020年4月,贾应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华阴市信用联社原五方信用社主任王高红侵占群众利益的问题。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王高红在任五方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为群众办理“三户联保”“个人担保”贷款为名,在群众不知情的情况将180万元贷款贷出,用于个人花销和偿还债务,侵害群众利益。2020年5月,王高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个别党员干部宗旨观念不强,漠视和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拓展成果,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强化警示教育,强力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华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