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州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五个专项工作,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筑拒腐防变“防火墙”,相继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专项整治四风问题的通知》《关于2019年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使全面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以监督检查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落实“节点”监督长效机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专项大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严肃追究责任落实不力问题;坚决整治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下大力气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对全区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督,分五个组对2018年省际交叉检查反馈问题、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和中央成效考核整改反馈问题落实等情况正在进行大检查,扎实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细化了华州区纪委监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加大案件月报的督查督办和案件直查直办工作力度,抓好通报曝光力度,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强化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以此助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职责,多次召开华州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研判工作会,分别从不同角度对扫黑除恶政治站位、部署落实、专项巡察、线索摸排、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深挖彻查“保护伞”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持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台账,形成了“纪委信访室+区扫黑办”线索资源共享和第一时间掌握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问题线索的“快送快办”工作机制。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组织中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问题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快查快办机制,以问责倒逼镇(街道)、部门和村(社区)责任的落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追责。目前已查办涉黑涉恶案件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抓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全区各镇(街道)、部门党组织要始终坚持“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深抓到位,用好“一竿子插到底”的统计督查制度,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完成情况上报区纪委。要求相关镇(街道)、部门要明确目标、提高认识、精准施策,不断加大力度扎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秦岭北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秦岭北麓华州段生态恢复治理及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治理纪检监察组工作方案》要求,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大起底,明确职责定位、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公布专项线索举报电话,广泛收集问题线索,不断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出成效。截止目前党纪政务处分1人。
强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认真抓好《强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整改方案》的落实,对全区各镇(街道)、部门20余家服务窗口及便民服务大厅是否存在不办理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等行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问题,坚决问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针对1起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问题正在调查核实中,以此打造廉洁、优质、一流的营商环境。(华州区纪委监委 殷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