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和服务理念,倡导和形成实干、高效、廉洁、务实的良好风气,华县出台了《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该《规范》共分为坚定政治信念、严明政治纪律、服从工作大局、坚持廉洁自律、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参与赌博、禁止迎来送往、禁止铺张浪费十个部分,明确了全县各镇机关、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及垂直双管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同时强调了对违反《规范》的人员,将由县纪委监察局进行严肃处理。
这是华县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四治理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大整顿大排查活动后的又一项干部作风建设举措。(华县纪委 殷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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