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中共华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华县政务中心大厅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西锋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履行监督职责 加大惩治力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县委书记杨森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回顾总结了华县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就2014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深入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狠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加大对作风问题反面典型曝光力度。三是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遏制基层腐败现象。对重大疑案、复杂案件在必要时提请上级纪委办理或异地办理。四是从严教育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要点难点和实际问题,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对领导干部行驶权力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五是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根据市纪委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推行居民委员会制度,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积极推行我县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以此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县委书记杨森明讲话指出: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改进作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狠刹“四风”顽疾,县委向全县党员干部提出“五条严令”:今后凡是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和省市县作风禁令的,一律免职,两年内不得使用;凡是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和省市县作风禁令的,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所在单位“一把手”停职检查;凡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共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失职渎职责任;严禁跑官要官,凡一经查实给予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不得提拔重用;凡是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违规违纪的,先免职再处理。注重制度创新和长远谋划,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更加科学地惩治和预防腐败。重点瞄准“四项”审批、资源开发、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深化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大会通过中共华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并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10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华县纪委监察局 李萍 李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