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有效遏制“四风”,使反腐败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具体要求作为“基准线”、“警戒线”、“高压线”,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有力惩治腐败。各级纪委(纪检组)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各级纪委(纪检组)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健全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牵头抓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华县纪委 邵琳宏 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