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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县多措并举强化案件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4 06:33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为切实加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工作,华县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为契机,深入研究探索,多措并举,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推进审理工作规范化进程。

  完善机制,提供人才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程序,县纪委监察局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委局自办移送审理的案件,必须要经审理小组集体审议,才能提请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时,为杜绝基层自办案件“只查不审”的现象,下发通知要求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成立案件审理小组,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党政纪法规的干部担任审理小组成员。规定凡需作出处分的案件,在报请同级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前,由审理小组讨论后,形成审理意见送县纪委审理室协审,经县纪委审理室协审同意后,方可报请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同时规定未经审理而提交同级党委政府研究的案件视为不合格案件。

  创新机制,强化基层工作。为加强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在去年片区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片区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将10个镇分为3个片区,并建立片区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定期组织案件审理工作业务培训,开展案件质量交叉检查,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片区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片区协作审理案件13件,案件审理质量明显提高,无一申诉案件。

  推行制度,规范审理工作。为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保护违纪人员合法权益,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推行案件审理人员列席基层党支部大会制度,组织审理人员列席违纪者所在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听取违纪党员申辩和其他党员对案件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违纪党员在党支部会上对自己所犯错误进行表态发言。2014年以来,共有5个镇审理人员列席了9名违纪党员所在的党支部会议。通过列席基层党支部会议,既有助于审理室人员了解和掌握案件,又使更多的党员受到教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纪效果。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县纪委监察局利用2014年年末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积极组织纪检干部进行审理业务知识培训,从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审理工作的程序和方法、案件初查到结案各个环节工作文书格式以及下一步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式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纪检干部对案件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80余人次参加了审理业务知识培训。(华县纪委 贾毅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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