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县纪委监察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以“三转”活动为契机,突出案件查办主业,五措并举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开启了办案工作新局面。
调整机构 形成全员办案合力
围绕“三转”调整内部机构和人员,撤销了党风廉政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警示训诫室五个科室,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和第二、第三纪检监察室,加强案件查办力量,使纪检监察一线办案人员达到委局机关干部人数70%以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镇纪委“三转”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四大班子办公室、党群部门和人民团体纪检机构派驻工作,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县纪委加强对基层组织在调查取证、银行查询等方面工作支持,重点指导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织的案件查办业务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办案过程能中实际问题,支持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查办力度。
主动出击 积极拓展线索来源
转变过分依赖信访渠道、坐等违纪问题上门的做法,主动拓宽线索来源。主动深入执纪执法部门、涉农单位、基层站所和村队走访巡查,把表现不寻常的人和大伙议论多的事纳入视线进行摸排;采取网络渠道收集举报线索,在查看网络举报信箱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清理寻找线索,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任务和群众负面反映大的问题领域开展清查,在专项清理中发现线索;注重与执纪执法部门联系,定期召开公、检、法等部门联系会,形成案件线索互送,涉案情况互通,办案资源互用,办案成果互享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工作合力。
明确重点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将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放于首位,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及查处;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重点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尤其是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公车私用、公款消费、违规发福利等案件的查处;将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作为重点,突出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问题和基层“小官”权力寻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
严格考核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
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将任务和年度工作年度考评挂钩,考评结果运用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述职评议、定期约谈、线索报送等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倒查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责任。
加强教育 坚持治标治本原则
为着眼于教育保护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县纪委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渭华起义纪念馆爱国教育基地,华山监狱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现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与纠风整纪相结合,推行 “查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效果。(华县纪委 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