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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强化”确保纪律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16 06:04

  为了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确保执纪工作,今年,华县纪委积极探索,完善机制,通过“三个强化”方式,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落实到位。

  强化案件追踪,增强执纪能力。县纪委建立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台账,特别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重处分人员,分类梳理违纪违法人员的身份、级别、处分情况以及需要落实的项目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同时,以处分决定执行个案告知的形式,并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及对职务、工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健全完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规定相关单位和党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处分机关,处分机关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对机关事业单位违纪违法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台账记录进行销号。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的单位督促其及时报告,对处分决定执行报告有关资料不健全的督促补齐有关资料,以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执行到位。

  强化工作职能,落实岗位职责。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沟通不顺畅、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诿扯皮、违纪公职人员处理相对滞后等情况,县纪委建立与组织、人事、财政等所在部门的联动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做好被处分对象的职务、级别、工资、考核、档案等相关事宜执行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材料报送、信息反馈等工作,实现了分工协作、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职能互补整体工作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不遗不漏。县纪委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的问题;应该降级工资的是否按规定降到位;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格次等,针对手续落实不及时、不准确、不到位等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案发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纠正,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领导要提出批评,并限期落实到位,对顶着不办、拒不执行处分决定的单位领导,县纪委将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华县纪委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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