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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案件审理实现“零”申诉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31 06:21

  近年来,华县纪委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案件质量检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自2013年以来,该县共审结案件141件177人,无一申诉。

  健全制度,规范案件审理程序。统一案件审理文书,县纪委统一编发党纪政纪案件模拟卷宗,发放给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规范案件审理文书格式。建立案件预审制度,对不符合移送条件的,要求案件承办部门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办移送交接手续。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制度,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有关通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处分决定下达后,各部门在处分执行工作中的职责。

  严格把关,强化案件质量检查。严把证据关,对被调查人的违纪事实及证据材料逐一鉴别审核,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严把定性关,仔细分析案件构成要件的特点,准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错误,依纪依法作出恰当处理,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严把移交关,各镇各部门案件必须经县纪委审理室协审后符合规定的,按统一要求装订和报案管室录入案管系统才能移交审理室归档。

  注重复核,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每年县纪委对全县的案卷质量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查找案卷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案件主办人和所在单位,及时进行纠正和完善,并对责任进行倒查追究,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华县纪委 钟娟 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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