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公职人员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华州区纪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渭南市华州区纪委关于禁止公职人员工作日及值班期间饮酒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明确责任要求。各单位公职人员在单位公务接待中,无论是在营业性酒店、饭店、餐馆还是单位食堂一律不准安排酒水,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各单位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做到同城(城区内)不吃请,下乡不饮酒,一律工作餐;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日和值班期间禁止饮酒的相关规定,做到公职人员无论何种场合,一律禁止工作日饮酒。
强化责任主体。各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规定,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领好班子,带好队伍。
严肃执纪问责。区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深入饭店、单位食堂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华州区纪委 闫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