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以考促学和以考促廉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党章党规以及廉洁法规的自觉性,从而正确履职、廉洁从政,3月27日下午,华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拟提拔使用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相关制度规定,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申请廉考、提取试题、组织考试等程序实施了本次考试,本次考试采取开卷形式,现场解封试题,由区纪委常委李林担任主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2名同志负责监考。当天下午考试结束后,迅速组织阅卷人员进行阅卷,经复核,参加考试的7名拟任职的领导干部5名考试成绩合格,2名同志考试成绩不合格,并将考试结果在区政务中心公示栏予以公示。
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2名同志,已建议区委组织部暂缓任用,在半年内组织补考一次。补考将安排在下一次廉政考试时进行,半年内如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将安排单独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再予以任用。(华州区纪委 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