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华州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强化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建设“五个特色”华州提供了更加坚强的纪律保障。
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依法履行职责职能。按照上级要求,于2018年2月9日挂牌成立了华州区监察委员会,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区监察委员会组建以来,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照监察职责、遵守监察权限、严格监察程序,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能,并做好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实现了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将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提高了惩腐治贪效率,真正发挥出了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察职能作用。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狠抓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订了《2018年华州区纪委监委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2018年华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及任务要求》,与全区各单位签订了《2018年镇(街道)、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委主要抓、纪委协助抓、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并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大检查,让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持续深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突出监督检查重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认真抓实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五项专项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传导责任压力,夯实监督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先后成立了18个监督检查组,开展工作作风明察暗访50余次,进行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脱贫攻坚等专项大检查。还下发了《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彻底肃清冯新柱案恶劣影响。
开展廉政宣传教育,促进干部清正廉洁。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培训活动;在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廉政党课宣讲,受教育人数达2800余人;进行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100余人参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测试工作。在华州廉窗网站、“华州清风”微信平台发布工作动态200余条,在省市各类媒体发表稿件40余篇;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营造良好的廉政环境。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配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法规指引》《监察机关15项调查措施学习指南》《刑法一本通》等书籍,转发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等文件,并为全区2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廉洁档案,以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干部清正廉洁。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加大惩治腐败力度。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将关口前移、快速分流、定期通报的方式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特别是开通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微信举报平台,扎实开展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受理、处置、办理工作,不断夯实对扶贫领域的“末梢监督”责任。同时印发了《2018年预防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工程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建立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预防职务违法犯罪调查,高质高效打响了全市区(县)级留置“第一枪”。2018年来区纪委监委共受理各类信访问题线索610件,立案260件,给予党纪处分164人、政务处分114人、双重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科级干部41人。同时创新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评选出了10件优质案件,以此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设立了巡察组,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为目的,对全区35个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对第二轮被巡察的8个单位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同时根据省委巡视办统一安排对区公安局进行了省市区“对口式”三级联动巡察,并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了秦岭北麓巡察,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中。(华州区纪委监委 殷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