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赤水镇辛庄村书记位龙社、原村主任位发民以交卫生费名义,违规收取9户群众费用的问题。2015年11月25日辛庄村以收卫生费名义,向2015年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的9户群众及贫困户收取费用,共计7500元。位龙社作为辛庄村书记、位发民作为时任辛庄村主任,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0月,位龙社、位发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大明镇里峪口村党支部书记崔志荣违规收取困难户费用问题。2020年3月,大明镇里峪口村在向本村98户困难户及贫困户发放生活保障物品时,违规收取每户5元费用,共计490元。2020年3月,崔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切实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和警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一项极其重要、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到了最紧要关头,不容有一丝马虎、一丝懈怠。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次脱贫主题座谈会讲话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贯彻中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确保脱贫攻坚作风务实、过场扎实、结果真实。同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落地见效。(华州区纪委监委)